殭屍(zombie) 是西方六零年代以降不朽的流行文化之一,從人類對死亡未知的恐懼,以及死而復生的幻想,發展出這種具備鬼魅色彩的恐懼象徵。喬治羅密歐編導的殭屍三部曲,奠定了近代西方殭屍的幾項要素,包括形體破敗,走路很慢,認知能力退化到只剩下進食的慾望,而且最愛吃人腦。關於殭屍文化,可以參考殭屍大鬧舊金山、文後補,活死人之夜,以及像這樣子市售的裝飾品。
關於記者的這個身分,時下的界定似乎只剩下有沒有領新聞媒體的薪水,有了網路,人人都報起新聞來了。時逢網路媒體蓬勃發展,部落格與微網誌這種群眾媒體,較傳統新聞媒體更提供了即時、多元與事件規模的資訊 – 從好友的Facebook狀態,可以得知剛剛哪裡發生了地震,地震時各地的感覺有什麼不同,以及住在哪些地方的朋友們感覺到了這個地震。換句話說,新聞的這幾項重要的元素,這些免費的新媒體可以說全部包辦,傳統媒體僅存的(或者說吃虧的),就是編輯台這邊審核的機制(或者說這種一言堂的天限),如果要吸引我讀報和看電視新聞,必須是文字結構良好,內容具備縱深與廣度,可以幫助我有組織了解一個事件的內容。
當然,即便如此,傳統媒體的閱聽人其實一直在下降 – 遠從二次大戰之後其實訂閱率就一路衰減,網路媒體只不過是臨門一腳,加速傳統媒體衰亡的新工具。也許傳統媒體的職業價值不在,或者說,為了吸引讀者,新聞媒體漸漸加入娛樂的成份,打開報紙就像是看電影一樣,動作、犯罪、愛情與喜劇的類型成份越來越明顯。
媒體也是要求生存的,灑狗血這種程度上的差異我想就不去質疑了,但是新聞最基本的價值 – 真實性,就需要去好好要求了,殭屍記者的出現,指的就是這方面的新聞價值開始動搖。之所以稱為殭屍,指的就是記者的認知能力退化,對事件的觀察剩下猜,只知嗜血而不知研究與觀察。面對閱聽眾,報導內容似乎也是一副想把大家腦袋啃食殆盡,事件內容亂講一通,當大家是家畜般的聽話好宰,或者是只想把村民教笨,跳過邏輯思考,直攻本能原慾。殭屍記者最棒的例子就是,例如 這則新聞主軸以算明牌式的分析,教大家迷信的處世之道,或者這則新聞把自行車車速過快致死的案例,用殭屍純猜測的方式,嚇唬大家新科技會害死各位。不少電視新聞這種看圖說故事的更別提了,訪問一律以智障風處理,畫面排版也是到處跑馬燈,根本是幼童剪貼簿的跳躍性組成。只看新聞的話,真的會懷疑這個社會的平均教育程度是不是只有幼稚園,或者說,根本是一群行屍走肉,拿著攝影機和麥克風,嘴裡喃喃 “brain~~~~”。說他們像小朋友或肢能障礙的話,那就是忽略了小朋友的創意與純真,以及肢障朋友的現實困難,非常不敬,所以跳過”幼稚記者”、”智障記者”這類名詞。想一想還是殭屍記者最貼切了。
這篇部落格文章的存在目的純粹是嘴貧,用意是活絡一下貝哥哥指南開站最初的尖酸風格。嘖嘖,新聞報這麼爛,手上還敢拿這麼貴的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