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opher是我在這邊認識的一個相當酷的新朋友, 平常大家都叫他Chris. 他的認同相當奇特, 到現在我還不太能確定他是非洲裔美國人還是波多黎各人, 或者是巴西人. 不過這些不重要, 重點是他很度爛布希, 而且他很酷.
前一陣子說實在的, 和一些美國人互動都會有點挫折感, 包括白人、黃人, 只要他們的母語是英文, 有時候對話還真是無法建立, 因為他們講話速度極快, 又愛用俚語, 如果又加上沒耐心, 那真是只能說和他們沒緣份了. Chris就不一樣了, 和他講話都不會有壓力, 雖然他講話本來就不快, 但和我講話的時候常常會停頓問我暸不暸解某個字之類, 而且又非常搞笑, 當然也是交朋友超快的傢伙.
前幾天和他聊到和美國人互動的經驗, 他說所有的美國人裡面僅有11%的人擁有護照, 其中又只有相當少數的人真的會用到, 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美國人從來沒離開過美國, 他們不暸解進入一個陌生的國度和陌生的語言環境是怎麼一回事. Chris因為工作的關係曾經到過法國等地, 他說他體會過那種感覺所以他知道, 對外國人事實上更應該去多幫忙多保護. 該死! 他真是太屌的一個人了!!
當然Chris也帶我去一些很酷的地方玩, 還會告訴我他平常怎麼虧妹. 不過這些不是重點, 重點是Chris讓我知道如何分辨一個人到底酷不酷, 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