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是相機的錯

兩年前, 阿財手邊準備了一筆小預算, 打算拿來添購電子產品, 包括一台G4的iBook, 以及一台數位相機, 由於預算充足, 買iBook又省錢, 所以選起商品特別爽快.

在資本主義的消費文化裡面, 購買商品的最大樂趣其實就在這個選購產品的階段, 最後掏出金錢東西到手的一瞬間, 買東西的快感就像激射一般達到高潮. 在我買相機的過程裡, 我主要考量的幾點包括: 1. 相機尺寸 – 不能太大; 2. 鏡頭 – 等級不要太差+廣角; 3. LCD螢幕 – 可翻轉; 以及4. 手動或半自動功能. 最後出現完美的選擇 – Nikon 5400, 在當時這台相機來說真是不可多得的聖品, 事實上就算是今天, 這台相機恐怕仍舊是我心目中的第一名. 從那個時候開始, 我的人生就多了一重變數, 或者說多了一重詭異的元素.

打從身邊多了一台數位相機之後, 阿財我幾乎是走到哪就照到哪, 而且最重要的是廣角 + 翻轉LCD讓我這個攝影員也可以自拍入鏡, 當一群朋友出外賺到的時候, 照相起來就顯得特別快樂啦! 不過, 這時候的我並沒有發現在這個歡樂自拍的糖衣裡面, 暗藏了相當可怕的心魔催化劑… 如果LCD可以翻轉, 代表拍照的時候相機不必拿到臉部的水平高度就可以清楚地拍攝, 這就代表可以靜悄悄地進行拍照的動作, 捕捉大家面對鏡頭之外的畫面. 歐, 這就像給我一副透視眼鏡一般, 偷看大家平日氣質歸零, 毫無遮掩也缺乏拍照一號表情的一面哪! 不挖哈哈哈~~~

自從開發出這種拍照技法之後, 相機幾乎就像那一副透視眼鏡, 如果不戴著出門看大家, 感覺就很對不起自己. 這有點像二次大戰之後某位有名的法國攝影師 (名字我一時忘記, 改天補上), 他把相機暗藏在一個木箱子裡拿在手上, 因此拍出一堆真實到令人驚奇的傑作. 也因此, 慢慢地在一群人活動的場合裡面, 我開始往人群之外的地方移動, 試圖拍下各個人物的照片; 當然這就像上癮一般, 越到後來口味就越重, 後來拿起相機就想拍一些造型奇特的人物, 或者一些光怪陸離違反人性/ 濫用人性(縱慾)的現象.

我的Nikon 5400, 入侵到我的人格裡面了. 開始我藉由相機強化了觀察事物的尖酸態度, 而且也隨時隨地拿起相機瘋狂自拍, 拍下自己在不同場合從事各種活動的狀態. 也許那些該死的利益極大化資本主義廠商會告訴我” 你這是用相機寫日記, 非常詩意阿!” “Nikon 5400幫你培養深刻的社會洞察力”, 可是事實上這台相機讓我變成另一種資訊展怪叔叔般的人物, 不同的是這些資訊展怪叔叔手上拿了等級超高的相機就是拼命往穿著清涼的辣妹三點襲擊, 我呢, 則是更變態地拿起相機之後, 面無表情地拍下這些怪叔叔饑渴的痴漢表情. 欣賞過相機記錄下來的這些變態表情, 我內心的賤魔胃口只會越來越大. 阿財不但是個電腦geek, 同時也是個照相geek. 而且拿起相機的樣子還極度變態!

Mirror
這張照片就是啟發我這篇文章的靈感… 果然人要照照鏡子才看得清楚自己阿!

正宗美國派

前幾天去超市, 看到很多好吃的點心, 一時之間慾望沖昏頭所以買下一大堆各式各樣的點心, 其中最酷的就是美國派啦!

這種家庭式蘋果派其實吃起來口味和麥當勞的口袋蘋果派差不多, 不過尺寸大很多, 用料也非常實在, 拿起湯匙挖不停, 吃起來感覺真是相當舒暢. 一份的價格大概台幣130元.

最酷的是美國派的做法是中間挖一個小洞灌糖漿進去… 歐… 難怪人家電影這樣演… 好色唷…
Apple Pie

重拾畫筆

今天晚上看書看到煩, 一手拿著講義, 一手握著自動鉛筆, 結果不小心把講義翻到背面, 竟然開始拖延時間畫起畫來!! 該死!

沒想到畫一畫還畫出感覺來, 嘖嘖, 於是試試看自畫像, 結果畫出來的臉看起來真賤, 和我神似度極高, 於是就把它放到阿財總部上當作招牌圖畫, 沒錯! 左邊那張就是啦!

這種東西有點像開關, 一不小心將開關打開之後, 繪畫的動力就像性慾一般擋也擋不住. 於是又多畫了一張自畫像. 嘖嘖, 原來在我內心的自己是長這副德行哪!
Azai

Chris與星期五派對

禮拜五晚上很久沒見的Chris找我去他家開party. 於是我就很快樂地去參加了. 挖, party噎…

大家以為開party都像電影上面演的那樣, 一群阿弟仔狂喝啤酒, 順便嘎正咩跑去樓上開房間. 雖然說Chris也是好色男, 而且很會跳舞又很愛玩, 不過這天晚上的party參加的都是酷人, 包括一為在非洲南部做研究的同學, 這個同學念博士班的女朋友, Chris的哥倆好阿瑟, 還有他的兩個互相是室友的朋友. 其間聊天的話題包括Chris讀了什麼和商業法律相關的文章, 學了很多… 或者聊到非洲南部的經濟問題之類. 一杯小酒慢慢喝下去, 心情真是輕鬆. 不過令我相當意外的倒是平常嘻皮笑臉的Chris竟然這麼酷, 真的把求知當作樂趣啦! 比較可惜的是他的神祕煙草用完了, 不然就更快樂了.

Chris
Chris的玉照

過一會兒一群人跑去一家跳舞的club賺到一下, 沒想到今天出現一大群開萬聖節派對的阿弟阿妹, 包括穿馬力兄弟, 蜘蛛人, 相撲選手, 兔女郎, 夢露小姐, 吸血鬼和disco人等等, 有些造型還蠻好笑的. 在這個club裡面, Chris真酷, 教我怎麼觀察美國馬子, 包括哪些有帶男朋友, 哪些很危險不能碰等等, 然後教一些舞步搭訕的小招… 嘖嘖, 怎麼這麼罩.

幹, 印象中小時候有一種說法是”這個人又會讀書又會玩”, 在台灣這個”會讀書”的判準是”遵守規矩努力唸書”; “會玩”的價值觀是”喜歡搞團康”. 在那種鬼怪叢生的教育環境下, 講這種話真是讓人見笑. 會讀書又會玩應該是Chris這種喜歡學問, 又很會找樂子的人物. 在Chris的單身公寓裡面, 到處都是來自各個文化的物品, 包括中華, 日本, 南美, 南非, 歐洲等等, 包括各種難以一一列舉的超多有趣文物. 音樂和影片的蒐集也是相當多. 書架上的書籍更是多到嚇人, 書架的一旁還擺了一片衝浪板, 旁邊一台腳踏車, 一粒足球. 天阿, 人生都沒浪費!

這天晚上club兩點就關門了, 肚子有點餓所以去NYPD – New York Pizza Department吃一下pizza. 星期五晚上真是不得了, 這家pizza店裡面感覺有點像是在開同志派對, 排隊點菜的時候前面兩個感情很好的同志情侶就一直親親抱抱, 旁邊兩三桌外貌清秀的美麗少年也是優雅地談笑風聲. 賺到, 這邊雖然有點小鎮, 但是還是個蠻多元的地方. 吃完pizza之後, 騎上腳踏車慢慢溜回家, 極度渴望具備熱情的生活態度!

【李湯姆】自負的討厭鬼

自負的人大致可以分成兩種, 一種是成就相當高形成的, 一種是自卑造成的自付. 阿財其實是個有點自負又有點自卑的人, 該怎麼說呢? 他的想法和別人有時候格格不入, 在別人眼裡可能是沒水準, 甚至是離經叛道, 總之阿財對這點很驕傲, 所以常常把這種想法偷偷藏起來, 暗地裡在心裡面嘲笑這些人俗氣. 另一方面, 當阿財遇到他覺得比自己酷的人的時候, 內心有時候會偷偷出現一種忌妒感, 自卑感一出現就會出現社交活動失調的情況, 像是變得非常沒個性, 講話無趣之類. 在我的眼裡, 阿財其實就是個半調子, 夾在屌人和不屌人之間.

長久以來, 阿財這種偏狹的個性常常讓他顯得蠻討人厭的. 事實上那些會當他朋友的通常都是經過一段時間相處才有辦法接納他不明朗的人格. 很多時候他很安靜, 有時候是因為害羞而安靜, 有時候卻又是因為驕傲懶得講話而安靜. 一瞬間要和他好起來, 只能依賴偶爾出現的奇蹟.

在這一陣子, 慢慢的我覺得阿財似乎產生了一些反省, 或者說病識感. 很難講改變個性是不是一件好事, 不過如果要讓阿財走上心目中的人生, 這個改變絕對是必需的. 偶爾半夜的時候我會和阿財聊這個話題, 感覺他還需要一些時間訓練, 真是個缺乏天分的人. 不過, 也許就像其他一些人一樣, 一段時間沒見面, 之後再次相見會發覺這個人出現相當大的改變. 如果阿財成功的變成一個陽光一點的人物, 那麼我會把這個改變稱為”成長”. 幹, 衝阿! 阿財!

歸屬感勒!

每個人都有一些人格特質的屬性, 例如有些人是團康型的, 有些人是內向害羞型, 有些人是科技geek型之類. 也許這樣分不太對, 不過總之呢物以類聚, 同樣屬性的人會聚在一起就是.

我呢? 當我慢慢循序找上這個問題的時候, 發現一種格格不入的感覺. 最主要的狀況是我不太能和那些與我具備相同背景的台灣同學們相處(除了室友當然); 興趣和想法差異真是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法已經太扭曲, 或者溝通能力已經退化, 總之我和他們的距離感覺比外國朋友和我的距離還大. 我的想法找不到另一個交換的端點, 當語言和想法兩端都出現障礙的時候, 讓我陷入相當辛苦的心路歷程阿! 如果這種語言殘障者協會都無法讓我舒服, 那該如何是好?

如果不當孤僻男, 那麼就只剩下獨行俠的選擇了. 短期內找不到事業方向相同的side kick, 尋不得一同虧妹的wing man, 賺到阿! 原來世界是我一個人的! 請大家祝福阿財我用力的搶下這個世界吧!

下一則故事是…

也許各位會稍稍發現, 或者忙著生活沒有特別注意到, 過去一兩個禮拜以來, 阿財我遇到不小的阿財總部危機. 當相似的主題開始出現超過3次, 情況就可以說有點不妙. 當我的生活開始上軌道, 新鮮的事情變成習慣之後, 還有什麼特殊有趣的見聞? 當我的注意力持續停留在周遭朋友的人格特質上的時候, 我還能觀察出更多有趣的事物嗎?

此時的我敲起鍵盤的速度早已不若前些日子般飛快. 會不會喪失了某些神祕的元素, 像是好奇心? 還是喜歡分享的態度? 說不定一些好玩或犯賤的事情留著自己體會會比拿出來給不感興趣的朋友看還來得好些?也許一時之間被我搞丟的是好奇心吧? 在我最鮮明的記憶裡面, 上一次這麼強的經驗是第一腳踏出地鐵站, 吸入第一口紐約市的氣息…

好吧, 這則文章到此結束. 大家應該對我的紐約經驗不太感興趣, 當然也不會喜歡看我一直重複提”想當初我去紐約”這回事. 嘖嘖.

回來阿!!! 我的赤子心!!!